本报北京8月30日讯上半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“黑吃黑的津成电线电缆公司”——“王海假打”事件今天在大连终有说法。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海败诉,听到判决结果后王海当即表示要上诉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:1999年12月3日,南方日报社主办的《南方周末》第16版,刊登了由该报记者和王海调查而得的一篇题为《“幽灵”线缆厂家大连现形》的报道。法院认为,“幽文”把津成集团描述成销售伪劣线缆产品的企业,其行为直接损害了企业形象,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。因“幽文”是由反诉被告王海参与调查形成,对“幽文”失实内容负有直接责任。据此判决王海、南方日报社等单位在《南方周末》公开向大连津成中心赔礼道歉,为其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。案件诉讼费共计8160元,王海承担2190元。